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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批“山东”考核结果出炉,泰安7家合格,1家被警告

记者 梁莹莹

山东省第四批“山东”

动态管理考核结果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。

省商务厅认定的

包括肥城康王酒业在内的7家企业

考试合格保留“山东”称号,

泰安市翟家香鸡有限公司被黄牌警告

山东省商务厅认定的第四批

“山东”企业共有75家,

本次动态管理考核中,

66家企业合格,

其中12家企业的单位名称发生变更;

7家企业因未办结商标授权、

行政抽查不合格等原因,给予黄牌警告;

2家企业因经营异常、

无商标所有权、列入失信名单等原因,

取消“山东”称号。

本次考核

泰安7家企业考核合格

保留“山东”称号

分别是:

山东富世康工贸集团有限公司(认定字号:富世康)

肥城康王酒业有限公司(认定字号:康王河)

山东泰之源食品有限公司(认定字号:君祥)

一品液酿酒(山东)有限公司(认定字号:唐龙一品液)

山东鸿熹文化用品有限公司(认定字号:泰山桃木王)

新泰市新汶食品酿造有限公(认定字号:新汶)

泰安市浩翔酒业有限公司(认定字号:固源春)

其中4家企业单位名称变更

原山东富世康制粉有限公司变更为

山东富世康工贸集团有限公司

原山东社汇酒业有限公司变更为

一品液酿酒(山东)有限公司

原肥城鸿熹桃木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变更为

山东鸿熹文化用品有限公

原山东浩翔固源春酒业有限公司变更为

泰安市浩翔酒业有限公司

泰安市翟家香鸡有限公司(原认定字号:翟家香)

因未办结商标授权被黄牌警告

限期在一年之内完成整改,

对到期达不到整改要求的,

将取消“山东”称号。

对本次考核中取消“山东”称号的企业,

由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

负责收回“山东”牌匾和相关证书,

企业将不再享受“山东”的所有权益。

根据《山东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》

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有关规定,

“山东”认定有效期限为五年。

按照《办法》要求,

省商务厅开展了第四批

“山东”动态管理考核工作,

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了

企业经营情况及主管部门意见,

经省商务厅核实确认,

考核结果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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