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酒水招商平台!
sitmap   |    RSS   |    网站地图
酒水招商平台

乐天玛特卖仿冒郎酒 被判赔偿7万元

郎酒滴水瓶立体商标和“郎”文字商标系古蔺郎酒公司专享的注册商标。而成都乐天玛特超市销售的一款“国梦郎”白酒因涉嫌傍,生产、销售商被起诉,乐天玛特超市也成了被告。

涉嫌傍的“国梦郎”酒

乐天玛特超市卖仿冒郎酒当被告

去年5月和7月,郎酒公司在成都乐天玛特公司旗下的复城国际店、空港韩国城店发现正在销售的“国梦郎”酒瓶与郎酒酒瓶近似,其中瓶形、颜色、图案的组合及整体上相似度非常高。“国梦郎”突出的“郎”字与郎酒公司的“郎”文字商标近似。郎酒公司认为,“国梦郎”酒对郎酒公司的商标构成侵权,同时对郎酒公司的郎牌系统包装装潢构成近似,构成不正当竞争。于是向法院起诉。

国梦郎生产、销售商均辩称,“国梦郎”是独创的标识,与郎酒商标不构成近似,国梦郎的上标有广告语,不会构成消费者混淆。乐天玛特公司则辩称,“国梦郎”与涉案商标不构成近似,区别很大,被控产品在造型和颜色等方面与涉案商标也不构成近似,超市方面在收到诉状后,立即停止了销售,超市不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
法院:超市未尽审查义务应担责

成都中院经审理认为,被控产品属白酒类产品,与郎酒公司的相关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属同种类型。将两者进行对比可知,二者在整体上均附着有文字及图案的水滴状的大红色玻璃瓶。郎酒公司的文字商标金色的“郎”字为主要设计,而国梦郎的瓶身中部则为一个较大比例的金色炉鼎图案,正中位置印有“国梦郎”三个红色文字。

郎酒商标的滴水瓶设计属于商标中最显著的部分,而瓶身上金色的“郎”字也构成商标的显著部分。而被控产品国梦郎,不仅在整体上也采用了上小下大的滴水状外形,还具有大红色的整体颜色及瓶身中金色镂空的图案,以及中间大红色“国梦郎”字,即便两者在细节上有一定的区别,但通过考虑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的情况下,二者在整体上构成近似。据此,法院审理认为国梦郎构成对郎酒的商标侵权。乐天玛特作为销售商,未尽到合理审查义务,应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。

成都中院经审理后判决“国梦郎”酒的生产商、销售商共计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37万元,其中,乐天玛特因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判赔7万元。

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周茂梅 编辑:刘艳美

  • 白酒动态
  • 啤酒动态
  • 红酒动态
首页 |白酒招商 |啤酒招商 |葡萄酒招商 |养生酒招商 |特色酒招商 |OEM定制 |酒水供应 |品牌企业 |糖酒展会 |酒水资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