记者李小云文/摄
晨刊讯11月10日下午,屯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北京“牛栏山”酒厂市场打假人员、“牛栏山”黄山总代理,在中心城区屯溪五中对面的一家精粹吧,查获一批假冒“牛栏山”白酒共计100件,市场价值1.6万元。据悉,查获时,这批白酒刚刚经合肥物流中转至我市,尚未销售。
“这批白酒我们在三个月前就已经关注了,得知今天会发至我市,就一路摸排到这家店。”屯溪区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负责人汪飞跃介绍说。他告诉记者,经北京“牛栏山”酒厂市场打假人员鉴定,这批白酒属于侵犯“牛栏山”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。
现场,“牛栏山”黄山总代理、一孙姓负责人告诉记者,“真的42度‘牛栏山’陈酿白酒,厂家在瓶壁内侧使用激光镭射防伪,仔细看,会看到一行防伪生产日期,但这批假酒没有;另外,由于真酒的标签使用的是人工贴标,从标签反面看,会看到明显的手指‘留白’,但假酒贴标使用的是机器,没有这种‘留白’。”此外记者还看到,和真品外包装纸壳上的红色“带条”相比,这批白酒的“带条”则为蓝色,而且纸壳上的字体、商标印刷质量明显较差。据该店当事人称,这批白酒系从网上看到,微信联系供货商提供的,发货地址为北京。
目前,屯溪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,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。
记者了解到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六十条规定,“……侵权行为成立的,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,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,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,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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