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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天两起!告别酒“最后一醉”、摩友撞车失忆!

今天是2025年11月9日,星期日。今天白天到夜间,多云,3~11℃。今天本地、外地9座(不含)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不限行。0.75吨(含)以下的货运机动车依旧执行早中晚三个高峰期的限行,限行时间为:7:30-9:00、11:00-12:30、17:00-19:30,其他货运机动车仍按原限行规定执行。

“以后喝中药就不能喝酒了,趁现在来顿‘告别酒’!”

“就喝3两,上班路不远,应该没事”

你以为的“侥幸一次”,可能就是交通事故的“致命一击”。11月4日、6日,东岗大队民警两天内接连查获两起醉驾事故,两位驾驶人的“奇葩理由”和惨痛后果,给所有司机敲响了警钟!

奇葩理由+致命操作:

半瓶“告别酒”,喝出逆向撞车

东岗立交桥西向东桥面突然传来一声巨响,一辆普通客车与另一辆轿车相撞,造成两车受损、两人受伤。接到报警后,东岗大队民警火速赶赴现场。

面对民警询问,驾驶人张某强的自述让人哭笑不得。原来,他前一日晚上刚从医院看完病、抓了中药,想着“喝中药期间不能饮酒”,竟特意找了个地方独饮半瓶白酒,美其名曰“最后一醉”。可到了午夜,仗着“自我感觉酒劲已过”,又抱着“深夜没人查车”的侥幸,决定驾车回家。

万万没想到,行驶到板材市场附近时,他突然瞥见前方有交警查车,慌不择路想掉头绕行,结果酒精上头导致操作失控,不仅逆向行驶,还直接撞上了正常行驶的轿车。“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,清醒的时候已经被查扣了”,张某强懊悔不已说道。

经呼气式酒精检测,他的酒精含量高达145mg/100ml,远超80mg/100ml的醉驾标准,属于严重醉酒驾驶。

这边“告别酒”刚酿祸

另一边“上班酒”也栽了跟头。

3两汾酒+不以为然:

摩友撞车失忆,酒精含量飙至193mg/100ml

11月4日下午3点52分,南环东路东岗物流园路口发生一起碰撞事故,一辆二轮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后翻倒,驾驶人翟某楼倒地动弹不得。

民警赶到现场时,翟某楼还处于迷糊状态,身上的酒气隔着老远都能闻到。经检测,他的呼气酒精含量竟达193mg/100ml,几乎是醉驾标准的2.5倍!

清醒后驾驶人交代,当天下午1点半,他和朋友在酒店聚餐,他喝了3两汾酒,两点半想到要去南山路上班,觉得“路程不远、自己酒量还行”,就骑着摩托车上路了。可酒精早已影响了他的判断力和操控力,行驶到路口时直接与小轿车相撞,摩托车翻车、自己倒地,后续发生的事完全没了记忆。

幸运的是,这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重伤,但两车受损严重,翟某楼因涉嫌醉酒驾驶,同样面临法律的严惩。

交警提醒:这些误区千万别踩!

一、别信“少喝没事”:只要沾酒,就别碰方向盘,酒精对反应力的影响会持续很久;

二、别抱“深夜无查车”侥幸:交警夜查、随机查已成常态,路口、桥面都是重点检查区域;

三、摩托车不是“豁免项”:醉驾摩托车同样构成危险驾驶罪,且摩托车防护弱,事故死亡率更高;

四、酒后别逞能:不管是回家还是上班,找代驾、打车都是最安全的选择,切勿拿生命赌运气。

目前,两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。在此,兰州公安交管再次强调: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,这不仅是法律规定,更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负责。一时的侥幸,可能换来一生的遗憾,切勿因小失大!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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